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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发文:固态电池免征消费税


2026/07/20 储能市场 / 固态电池 huang, mia

7月16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》,对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。其中,固态电池被纳入阶段性免税范围,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免征消费税。

根据公告,自2026年9月1日起,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;自2027年9月1日起,上述产品消费税税率提升至4%。此外,光伏电池也将自2027年起分步恢复征收消费税。

与此同时,为支持新型电池技术发展,政策对部分前沿技术产品给予税收优惠。其中,钠离子电池、固态电池、燃料电池,以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、叠层电池、砷化镓电池,自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消费税。

业内认为,此次政策调整体现出“传统电池逐步规范、新兴技术加速培育”的导向。一方面,对成熟电池产品恢复征税,有助于完善消费税调节机制;另一方面,对固态电池等下一代电池技术给予阶段性税收支持,有望降低产业化初期成本压力,加快技术研发和规模化应用。

近年来,固态电池因具备高安全性、高能量密度等潜在优势,受到产业链企业关注。当前,国内外车企、电池企业正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和产业布局,产业化进程逐步推进。此次政策将固态电池纳入免税范围,或将为相关企业提供一定政策支持。(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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