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邦光储观察获悉,7月23日,阳光电源发布公告称,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阳光新能源”)与华泰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华泰宝利-苏州华旭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暂定名),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0亿元。
根据公告,阳光新能源作为有限合伙人,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.99亿元,占基金总规模的19.90%;华泰资管认缴出资8亿元,占比80%;华泰宝利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100万元,占比0.10%。基金存续期为30年,由华泰宝利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。

图片来源:公司公告
在投资方向上,该基金将重点投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,优选风电、集中式光伏及储能项目,单个项目装机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万千瓦,并优先选择已并网运行、消纳条件较好或具备特高压外送条件的项目。同时,基金要求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(IRR)不低于8%,并满足保险资金投资相关合规要求。
阳光电源表示,该基金将主要投资阳光新能源推荐的新能源电站项目,未来阳光新能源及公司其他子公司还可为基金投资项目提供运维、电力交易等服务,有助于新能源投资开发业务持续、稳定发展,获取长期可持续收益。
集邦光储观察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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